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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印发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
  • 2017-04-28 08:51:4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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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府办〔2017〕15号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业经市政府十五届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协助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以及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的办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建议是指全国、广东省、江门市、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人大代表(以下统称建议者)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与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政府工作有关的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

本办法所称的提案是指全国、广东省、江门市、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以下统称提案者)向本级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的,与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政府工作有关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本办法所称的承办单位是指有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任务的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有关工作机构。

第三条 市政府系统办理建议和提案,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政府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在市长领导下由一名市政府分管领导主管综合协调工作,其他的市政府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工作内容分管相关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第五条  市政府办公室是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政府系统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以下工作:

(一)联合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做好建议、提案的交办工作;

(二)组织办理须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建议、提案;

(三)对市政府系统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调和指导。

第二章  交办和接办

第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政协全体会议及闭会期间的建议、提案,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分别联合市政府办公室通过互联网向各承办单位进行交办。

上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上级政协提案委员会、上级政府交给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政府办理的建议、提案,由市政府办公室代表市政府接办后于7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进行再交办。再交办的建议提案应当列明建议、提案的标题、编号、领衔代表(或第一提案人)、答复时限要求等内容。

第七条  承办单位收到交办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点、核对和登记,并填写好接办表格,通过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党政机关公文交换系统或江门市政务交流平台提交至市政府办公室;如认为相关建议提案内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承办单位的,应当自收到交办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办单位提出调整意见并说明理由,不得擅自转送其他单位。

对承办单位提出的书面调整意见,交办单位应及时研究,拟订处理建议意见,按程序审批后,作出处理决定。承办单位的调整工作应自收到书面调整意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交办单位重新确定承办单位后,接办单位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办。

第三章 办理

第八条  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承办单位应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设立或明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构和人员,并保持机构人员的相对稳定。

各承办单位应将本单位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和负责具体联系工作的人员名单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名单有调整变化的,应及时重新报备。

第九条 承办建议、提案,根据需要分为独办、分办和协办三种方式。建议、提案只需一个单位单独办理的为独办;需两个以上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办理的为分办;需一个单位牵头其他单位会同办理的为协办,牵头办理单位为主办,协同办理单位为会办。

第十  承办单位之间应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建议、提案属于会同办理的,主办单位应当主动牵头办理,会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的工作。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意见不一致的,由主办单位分管领导组织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解决的,由主办单位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或请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协调。

第十一条 办理建议、提案要讲求质量,求真务实,提高效率,切实解决问题。对建议、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应该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纳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涉及上级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积极反映情况,争取上级支持解决;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

解决或不可行的,应向建议、提案者实事求是讲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二条 接收建议、提案后,承办单位应及时针对每一个建议、提案制订办理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办理进度,并严格落实。办理计划应在接收建议、提案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应在每月28日前向交办单位书面报送当月办理进展情况。

第十三条  在制定办理计划前,承办单位应当约见建议、提案者(联名提出的建议或提案,约见领衔人或第一提案人),听取意见,了解建议、提案者的具体要求。

在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应加强调查研究,采取走访、座谈、电话等方式,加强与建议、提案者的沟通。

承办单位应将与建议、提案者沟通的有关情况,在建议、提案年度办理工作总结中予以列明。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