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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收集和发布有关经济合作交流信息。
牵头拟订国(境)内市场布局、开拓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
组织、指导和监督国(境)内各类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展览会活动。
指导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
牵头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等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建设。
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
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行业管理、发展相关工作。
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
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
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
依法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负责落实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牵头拟订国(境)内服务贸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物流行业管理,推进物流行业标准建设,推动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