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24〕31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推动游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6日
广东省推动游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7年)
游艇产业是一个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产业,其关联行业涵盖研发设计、制造、旅游消费、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等,产业链长、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广阔。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形成游艇产业体系,带动游艇旅游产业发展,开辟发展新赛道,打造发展新优势,构建游艇产业新格局,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提升制造、补足设施、带动消费、优化监管”的原则,加快推动我省游艇产业发展。力争到2027年,我省游艇制造产业链不断升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形成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维修保养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建立完善的游艇基础设施体系,规划建设高标准游艇码头,提升码头设施智能化水平,建成游艇泊位数(含停靠点)不少于2500个,基本形成覆盖全省沿海的游艇停泊网络。提升游艇安全监管能力,扩大消费市场需求,打造一批具有广东特色的游艇旅游线路和体验项目,全省游艇登记数量达4000艘以上,游艇及关联产业规模达1000亿元以上。
二、提升游艇研发制造水平
(一)培育游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打造自主游艇品牌,提升国际影响力。加快构建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力争每年在游艇相关产业领域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强游艇研发能力。聚焦推动游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开展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技术、环保材料、减震降噪和智能驾驶、北斗定位、远程可视化监管、数字化运维等技术应用研究。支持企业面向国内大众化消费需求研发系列标准化产品,采用数字化、规模化、绿色化的生产制造工艺,提升技术水平和建造品质。加强配套供应链建设,支持研发制造船用发动机、纯电动力系统、混动系统、智能仪器仪表、高效推进器等游艇关键核心零部件及辅助设备。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领军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引资,提升产业链配套能力。(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游艇产业特色产业园。按照“产业集聚、优化布局”的原则,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省市合力建设3个左右特色突出、产业集聚的特色产业园,吸引产业、人才、资金、创新等资源集聚,形成覆盖技术研发、维修保养、运营服务、教育培训等业态,为培育具有国内竞争力的游艇产业集群提供有力支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粤港澳游艇政策突破
(四)争取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试点。推动出台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争取国家对港澳游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出入境、航行、停泊、维修保养、旅游等方面推行系列便利措施。加强试点效果评估,稳步扩大相关政策适用范围。(省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海事局,广州、深圳、珠海边检总站,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粤港澳游艇互认互通。积极推动粤港澳游艇互通、牌证互认及游艇操作人员证书粤港澳互认。扩大游艇航行水域,探索开发跨境游艇旅游产品。发挥游艇制造优势,承接港澳游艇维修保养业务,开展港澳游艇展会、赛事等交流合作。(广东海事局,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游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六)统筹推进游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地市逐步完善公共游艇码头布局规划,按照布局规划新建一批公共游艇码头;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游艇停靠点、下水坡道、系泊锚地、陆上干舱以及环保配套设施设备等。加强对现有码头的规范管理,支持各地市结合港口规划因地制宜推动老旧码头改造为游艇码头,并完善配套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游艇码头建设、老旧码头改扩建的投入。完善港澳游艇停泊专区、验放专区、人员上下船智能化监控及出入口智能化门禁等查验场地及监管设施,确保游艇出入境及停泊期间管理“可视、可控”。鼓励企业和个人所有或运营的游艇码头向社会开放。(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海事局,广州、深圳、珠海边检总站,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游艇综合服务中心。推动在滨海和东江、西江、北江、潭江等沿线旅游资源丰富的节点区域建设一批集游艇停泊、供油供水、商务休闲、餐饮住宿等为一体的游艇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智慧、便捷的电子政务服务,提高综合服务水平。(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广东海事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游艇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广州、深圳、珠海、江门等重点地区加强码头泊位、游艇检验、口岸查验、报关、评估、仓储、航道服务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游艇旅游靠泊地、游艇旅游线路等信息宣传,提升游艇旅游的便利性和舒适性。(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海事局,广州、深圳、珠海边检总站,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游艇租赁创新发展
(九)规范游艇租赁市场秩序。研究出台广东省游艇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强游艇租赁运营管理。完善租赁游艇检验、游艇操作人员培训等配套制度,提高租赁游艇安全运营质量,降低游艇载客风险。(省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广东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探索游艇租赁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积极探索建设游艇租赁试点,打造一批适合大众消费的游艇租赁示范项目。鼓励游艇俱乐部提高管理能力,增强软硬件实力,创新经营模式,扩大客群范围,提升游艇服务企业综合服务水平。(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广东海事局,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